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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三亚市柔性引才优秀用人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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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19:51 中共三亚市委人才发展局

关于开展三亚市柔性引才优秀用人单位

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柔性引才工作机制,根据《三亚市柔性人才“汇智工程”实施办法》(三人才办通〔2022〕1号)文件规定,拟于近期开展三亚市柔性引才优秀用人单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琼单位、部队驻琼单位、省属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注册地在三亚行政区域内;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纪守法,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3.非财政全额拨款;

4.与柔性人才有明确的智力、技术、项目合作需求和具体的合作事项;

5.与柔性人才全职工作单位之间不得存在隶属关系;

6.能够按照市场化方式为柔性引进的人才提供良好的报酬福利和适宜的工作生活条件。

二、评选周期

用人单位在2022年3月4日至2023年9月4日期间的柔性引才工作。

三、评选内容

用人单位柔性引才绩效评估主要围绕柔性人才引进和集聚、使用和管理、服务和保障、贡献和成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一)引进和集聚:引进柔性人才数量、人才层次、平台建设等方面。

(二)使用和管理:制度健全、档案管理、资金管理、绩效管理等方面。

(三)服务和保障:人员对接、待遇落实、条件保障、配套福利等方面。

(四)贡献和成果:柔性人才履职情况、成果转化、资源引进、人才赋能等方面。

四、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发展局)的领导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的配合下,委托并指导第三方服务机构,严格按照程序有序开展。

(一)宣传发动。9月28日前,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发展局)印发《关于开展三亚市柔性引才优秀用人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并在“三亚人才”“三亚党建”等新媒体平台公开发布。

(二)单位申报。9月28日起,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登录三亚党建网(http://www.sanyadj.gov.cn)及“三亚人才”“三亚党建”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写申报书及相关附件,并于10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3280644677@qq.com),主要包括:

1.《三亚市评选柔性引才优秀用人单位申报书》(附件1);

2.《三亚市评选柔性引才优秀用人单位评分表》(附件2);

3.《三亚市评选柔性引才优秀用人单位情况汇总表》(附件3);

4.《三亚市评选柔性引才优秀用人单位柔性人才信息表》(附件4);

5.申报材料目录(需标注材料序号);

6.申请单位法人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单位银行账户;

7.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协议书原件复印件,需明确柔性引进人才姓名、服务期限、工作任务或成果、薪酬待遇以及柔性引才的成果使用、归属和转让等内容;

8.用人单位为聘用人才发放劳动报酬的银行流水及人才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

9.柔性引进人才评估周期内来三亚工作的相关证明:车船票、机票、住宿费、行程安排、宣传报道材料等复印件;

10.其他佐证材料:人才的身份证复印件;人才所获相关证书复印件;人才在聘用单位的工作照片(不少于3 张,彩色打印并附详细的图片文字说明);以聘用单位为第一完成单位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著作只提供封面和目录等主要内容)复印件;其他可佐证人才工作情况的资料。

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要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报送。

(三)部门推荐。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发展局)指导第三方服务机构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不完整的,自反馈3个工作日内予以补齐,未按时补齐则取消评选资格。10月27日前,将申报单位及申报材料,分为若干领域,分发至相应行业的主管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进行综合评估,按照原则上每个领域不超过3家进行推荐,并在《三亚市评选柔性引才优秀用人单位申报书》上作出推荐意见,于11月8日前,将胶装成册的推荐单位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发展局)。

(四)专家评审。11月上旬,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发展局)指导第三方服务机构组织专家评审,邀请相关专业(行业)领域的专家,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候选优秀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评审、考察,并在征求政法委、环保、税务、公安等部门意见基础上,提出初步建议(按照优先推荐顺序,推选10家优秀用人单位和5家备选优秀用人单位)。

(五)公示发布。11月中旬,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发展局)通过“三亚日报”“三亚人才”“三亚党建”等媒体渠道向社会公示评选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有单位、个人对评选结果提出异议,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发展局)接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不符合评选条件的用人单位,取消评选资格,从5家备选优秀用人单位中按顺序递补,并再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落实相关支持政策。

五、补贴标准

拟评选出的10家优秀用人单位,按照用人单位申报材料中提供的对公银行账户,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柔性引才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1.以聘用方式使用柔性人才的,按照单位实际支付劳动报酬的20%计算(需在三亚计缴所得税),每人每年不超过10万元;

2.以项目合作方式使用柔性人才且项目未获财政资助的,按照项目完成后实际支出费用的10%计算,每个项目不超过10万元。

联系人:张旭

联系电话:13215874698

附件:

附件1:三亚市评选柔性引才优秀用人单位申报书

附件2-3 :三亚市评选柔性引才优秀用人单位评分表、汇总表

附件4:三亚市评选柔性引才优秀用人单位柔性人才信息表

中共三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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