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工干部“十严禁”的纪律要求有哪些?
(1)严禁听信、散布、传播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小道消息。
(2)严禁违规复制或携带涉密文件资料和有关载体,泄露党和国家秘密或工作秘密。
(3)严禁”跑风漏气”,泄露未经批准对外公开的信息。
(4)严禁“封官许愿”,为“跑官要官”者说情、打招呼、联系和引见有关人员。
(5)严禁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违规干预下级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6)严禁滥交友、追求享乐、贪图钱色,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规范。
(7)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和其他消费娱乐活动。
(8)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亲友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特殊照顾或私利。
(9)严禁收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贵重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10)严禁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或配偶、子女等亲属负担的费用。